01 專項債支持領域
據財政部在《關于申報2022年新增專項債券項目資金需求的通知》中明確提出的2022年專項債券重點投向交通基礎設施、能源、農林水利、生態環保、社會事業、城鄉冷鏈等物流基礎設施、市政和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國家重大戰略項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領域,加上在2022年5月30日全國財政支持穩住經濟大盤工作視頻會議上,明確表示將新型基礎設施和新能源項目納入,2023年專項債券重點支持范圍有望擴容至11大領域。
1、交通基礎設施
鐵路、收費公路、機場(不含通用機場)、水運、城市軌道交通、城市停車場
2、能源
天然氣管網和儲氣設施、城鄉電網(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和城市配電網)
3、農林水利
農業、水利、林業
4、生態環保
城鎮污水垃圾處理
5、社會事業
衛生健康(含應急醫療救治設施、公共衛生設施)、教育(學前教育和職業教育)、養老、文化旅游、其他社會事業
6、城鄉冷鏈等物流基礎設施
城鄉冷鏈等物流基礎設施(含糧食倉儲物流設施)
7、市政和產業園區基礎設施
市政基礎設施(供水、供熱、供氣、地下管廊)、產業園區基礎設施
8、國家重大戰略項目
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一帶一路”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推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9、保障性安居工程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保障性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主要支持在建收尾項目,適度支持新開工項目)
10、新型基礎設施
根據多個省份的新基建專項債券項目情況及謀劃經驗來看,目前專項債券支持新基建相對較多的方向主要是融合基礎設施,主要是指深度應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支撐傳統基礎設施轉型升級,進而形成的融合基礎設施。
11、新能源
新能源領域滿足有一定收益、公益性建設項目主要有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農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頂建設戶用光伏、鄉村分散式風電、生物質能利用、抽水蓄能、新型儲能、分布式智能電網、適應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的直流配電網工程、光伏公共建筑一體化項目等。此外,加氫站也是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新能源建設項目。
02 專項債禁止投向領域 全國通用禁止類項目有: 1、樓堂館所 ①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技術用房 ②黨校行政學院 ③干部培訓中心 ④行政會議中心 ⑤干部職工療養院 ⑥其他各類樓堂館所 2、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 ①城市大型雕塑 ②景觀提升工程 ③街區亮化工程 ④園林綠化工程 ⑤文化慶典和主題論壇場地設施 ⑥.其他各類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 3、房地產等其他項目 ①一般房地產開發 ③用于租賃住房建設以外的土地儲備 ④主題公園等商業設施 高風險地區禁止類項目有: 1、交通基礎設施 城市軌道交通 2、社會事業 除衛生健康(含應急醫療救治設施、公共衛生設施)、教育(學前教育和職業教育)、養老以外的其他社會事業項目。 3、市政基礎設施 除供水、供熱、供氣以外的其他市政基礎設施項。 4、棚戶區改造 棚戶區改造新開工項目。 注:高風險地區指上年度地方政府債務(含法定債務和隱性債務)風險等級評定為紅色的省本級、市本級和縣區。 03 專項債申報條件 1、專項債項目必須符合專項債券風險管理要求和發行條件 2、必須是經濟社會效益比較明顯,群眾期盼、早晚要干的政府投資項目 3、必須是有一定收益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 4、優先安排在建項目 5、優先安排納入相關規劃的國家重大戰略任務項目 6、要求按照項目建設工期和年度建設任務合理提出資金需求 7、項目前期立項的各項手續已完結(包括規劃、選址、土地、可研、環評、穩評等),呈報的資料,填報的信息,前期項目的批復完備齊全。 04 專項債申報流程 1、項目申報 項目儲備: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提前謀劃儲備符合專項債券發行使用條件的項目。 項目前期準備: ①由項目主管部門或項目組織實施單位負責項目申報; ②項目實施單位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③發改部門辦理項目批復手續; ④同級規劃、土地、環保等部門出具項目相關批復文件,如果涉及基本農田,需報中央審批。 地方申報入庫: ①申報單位分別向同級發改、財政部門申請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地方政府債券項目庫”; ②按照“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省發改委會同省財政廳對專項債項目進行初核,初核通過后,分別提報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相關“項目庫”。 項目批復及額度下達:國家發展改革委初審通過后,向財政部和各省反饋項目清單。財政部根據國家發改委項目清單核定下達專項債券額度,省財政廳會同省發改委核定下達各市縣債券額度。 2、發行流程 發行準備:項目實施單位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并聘請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編制《財務平衡評價報告》、《項目法律意見書》。其中,項目收益扣除成本后,覆蓋融資本息倍數原則上應達到1.2倍以上。 債券發行:在債券發行前5個工作日,由省財政廳統一公開披露上述信息,并組織債券發行。 3、資金撥付 及時撥付:債券發行后,財政部門按程序及時將債券資金撥付至項目實施單位。 加快支出:項目單位要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加快債券資金支出進度,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 4、還本付息 列入預算管理:專項債券還本付息以及費用支出應當根據當年到期專項債券規模、利率、費率、對應專項收入等因素合理預計,妥善安排,列入年度政府性金預算統籌安排。 按期歸繳國庫:使用債券資金的項目單位應建立還本付息臺賬。債券還本付息前,項目單位應按規定時限足額將應償債資金歸繳至同級財政部門。 5、存續期信息公開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當組織開展本地區和本級專項債券存續期信息公開工作,督促和指導使用專項債券資金的部門不遲于每年6月底前公開以下信息:截至上年專項債券資金使用情況、對應項目建設進度、運營情況,專項債券項目收益及對應形成的資產情況。 04 專項債發行所需資料清單 1、一案兩書:實施方案、財務評價報告、法律意見書。 2、可行性研究報告:對項目實施的可行性進行論證。 3、財政評審報告:項目投資估算經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或專業評審機構評審,并取得財政局相關批復或已編制正式項目投資概算報告。 4、規劃許可:自規局出具的項目規劃或用地規劃。 5、立項文件:發改局出具的準予立項資料,如項目建議書的批復等。 6、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發改局出具的關于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準予的批復文件。 7、用地手續:自規局出具的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地規劃許可證、劃撥決定書、國有土地使用證等,具體根據項目用地性質辦理。 8、環評文件:環保局出具的項目關于環境影響的登記表或報告批復。 9、收入測算說明:對項目收入進行合理預測,一是項目預期收入與建設內容密切匹配;二是收入預測類型合理,收入實現具有可實現性;三是收入預測取值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區標準的、或有市場詢價材料支撐的、或有以往年度同性質項目運營收入作支撐;四是項目收入測算有計算構成,有收入測算明細。 10、項目資金籌集情況說明:保障項目財政資金明確,到位時間、條件能夠落實。 11、具備《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招投標手續可提升項目成熟度。 06 注意事項 1、專項債券資金必須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 專項債券資金必須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這一概念其實已經限定了專項債券資金使用范圍,其一是需要用在項目上,將專項債券資金用于經常性支出、償還其他債務或利息的均不屬于項目范疇,且這些支出均不能形成實物工作量,違反國常會對于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的要求。其二公益性,堵死了專項債券資金用于產業項目、房地產項目等適合商業化運作項目的路徑。 2、項目謀劃期考慮要充分 大部分的資金使用問題都可追索到項目前期謀劃階段,有些地方存在“項目跟著資金走”、“為了融資而融資”的現象,造成項目前期謀劃準備不足,倉促上報,資金下達后造成使用困難。 3、政企職責要劃分清楚 根據國發【2014】43號文指出:明確政府和企業責任,政府債務不得通過企業舉借,企業債務不得推給政府償還,切實做到誰借誰還、風險自擔。因此,在項目業主的確認上,政企職責要劃分清楚。屬于本級企事業單位干的事,你別用政府部門來做業主,容易造成后期資金使用、產權劃分等諸多問題。 4、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項目情況 對項目業主變更、建設內容及規模調整等可能影響其收益與融資平衡能力的重大事項的、應經本級政府批準后向省級財政部門報告,并由省級財政部門公告或做相應的信息披露。對因準備不足短期內難以建設實施的項目,應根據財預〔2020〕94號文規定調整專項債券資金用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