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nvironmental Oriented Development,簡稱“EOD”)模式作為能較好解決環境改善項目資金但不增加政府債務負擔的創新方式,近年來受到越來越廣泛的關注。
一是廢棄礦山修復。
對于廢棄礦山修復,可爭取實現投入與產出的自求平衡。
第一,以修復過程中開采的石料銷售收入彌補修復成本;
第二,運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土地復墾等政策,通過耕地“占補平衡”延伸土地價值;
第三,礦山修復后的土地可用于建設農業基地、主題公園、特色產業園等,拓展經濟效益;
第四,部分礦山中,可通過煤矸石粉粹形成的低成本混凝土替代原礦產支撐柱,替換出礦產資源,產生收入。
二是農業農村綜合開發。
生態果蔬采摘、美麗鄉村旅游等是將農業生產與環境治理相結合的代表模式。此外,中辦、國辦《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意見》中指出,土地出讓收入中用于農業農村的資金,可重點用于與農業農村直接相關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這無疑為農村農業產業與環境協調開發提供了一定的資金保障。
三是城鄉供排水一體化。
城市水務基礎設施建設經過較長時間的發展,已較為完善。而農村供排水項目通常小而分散、收益較低,特別是農村污水處理率不足10%,存在較大的資金需求。因此,可考慮供排一體化、城鄉一體化。以供水支持排水,以城市支持農村,構建大項目包,確保整體實現盈利。
例如,福建省三明市、南平市等地正在運用這一思路探索水務全產業鏈的城鄉一體化模式,著力解決農村用水的難題。
四是重點流域治理。
流域內生態產品資源、周邊土地資源均有豐富的潛在價值,目前階段可優先關注砂石的開采和利用。
《關于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20〕473號)中,提出“推進河砂開采與河道治理相結合”,及“逐步有序推進海砂開采利用”,鼓勵以砂石收益補充流域治理的支出。在重點流域治理的項目開發中,可搭配砂石開采收入作為項目融資的還款來源。此外,亦可將砂石開采權、海域使用權等作為融資的補充擔保措施。
例如,國內首個在流域治理領域采用EOD模式的項目,是2019年8月中交疏浚中標薊運河(薊州段)水系治理、生態修復、環境提升及產業綜合開發項目,該項目還款來源包含水系綜合治理專項資金、土地資源收益、經營性資產收益、政府購買生態服務、多元產業收益與股權轉讓所得等。
此外,長江生態環保集團與東湖高新區合作的“光谷生態大走廊項目”,采用“廠網河湖岸+生態產業”模式,資金來源包括股權投資、資源補償等;
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潘安湖采煤塌陷地生態修復項目”,采用“環境治理+旅游協同”模式,將塌陷區建設成國家濕地公園,帶動區域產業轉型,也為新農村建設提供有益路徑;
江蘇省環保集團與蘇州高新區合作的“循環經濟產業園項目”,建設內容廣泛覆蓋地下水質凈化廠、生態公園、循環經濟產業園等。
這些案例均是創新拓展生態價值方面的溢價,打造區域內EOD模式的項目標桿與樣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