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4日,財政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的意見》。意見中指出允許地方結合實際情況,采取到期還本、提前還本、分年還本等不同還本方式。
到期還本。到期還本是指債券到期后,一次性償還本金。到期還本方式每年僅需支付利息,不需償還本金,還款壓力小,資金利用率高,但到期時一次性償還本金會造成資金壓力較大,在地方政府專項債市場上,到期還本是運用最廣泛的還本方式。
提前一次性還本。提前一次性還本一般為含權債券,債務人可選擇行使提前贖回選擇權,提前進行還本,也可不行使權力,到期還本。提前進行本金償還,減輕了利息支付的壓力,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率,但在一次性償還本金使資金壓力較大,需要有效應對本金償還后的流動資金問題。
分年還本。分年還本是指同一日期發行的債券本金在不同到期日分期償還的債券。分年還本方式每年在支付利息的同時,又需要歸還一定的本金,減輕了本金一次性償還的壓力,平滑債券存續期內償債壓力。
在政府專項債券市場上,分年還本方式主要分為兩種。(1)等額本金償還。(2)按照一定比例償還本金。每種還本方式都有其優缺點,選擇還本方式時應靈活運用,因地制宜,根據項目收益與特點,制定出適宜還本方式,既要使項目營運更加穩定有序,又要使償債風險盡可能的降低。推進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的發展。
目前在全國范圍內,由中建政研集團牽頭已經完成近1000多個項目地方政府專項債"- 案兩書”編制工作,以及近100多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工作,項目總投資達5000億元,發行項目額度達1000億元,服務項目范圍涉及鄉村振興、脫貧攻堅,新基建、“兩新- -重”領域,醫療衛生、生態環保旅游扶貧、教育、園區基礎設施、文化旅游、公共場館、水利、鐵路、機場、城鄉基礎設施(水電氣熱市政基礎設施、城市停車場、客運中心、農貿市場)、土地儲備、棚戶區改造等多個項目類型,研發新的專項債支持項且領域,各屬地區擁有債券安排額度的情況下,入庫及發行成功率達100%。一對一”幫地方政府提供專項債項目梳理、策劃、申報階段的方案編制服務工作。